2022年度佛山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间及地点
导语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022年度佛山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
1、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申报地点: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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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