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佛山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间及地点

导语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022年度佛山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

  1、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申报地点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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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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