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条件是什么
导语 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总额扣除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剩余部分平均每月低于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为住院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大额医疗费用补贴、商业保险报销部分、村委报销以及医疗救助后的剩余部分。详见正文。
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对象:
特困帮扶对象是指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企业特殊退休人员和企业普通退休人员。
企业特殊退休人员,是指无配偶子女的孤寡、1至4级残疾(含精神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普通退休人员,是指除企业特殊退休人员之外的,已纳入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其他退休人员。
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条件:
1、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总额扣除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剩余部分平均每月低于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公式:(个人年度养老金总额-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12 ≦ 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禅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住院天数)+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为住院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大额医疗费用补贴、商业保险报销部分、村委报销以及医疗救助后的剩余部分。
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可累积计算。
3、治疗费用必须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和佛山市各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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