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摩托车报废(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

  摩托车的报废,从车管所到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流程是怎样?

  一、办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办理条件

  1、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2、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3、使用年限: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三、办理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

  遗失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先携带居民身份证南海车管所海五路办证大厅(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13号交警大队二楼)出具《机动车核查证明》,以便机动车回收企业核对车辆情况。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车辆时如实申报遗失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况,并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号牌等资料,并缴纳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未申领的无需缴纳),摩托车号牌:35元/副。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申请补领。

  四、南海区机动车回收企业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

  1、佛山市南海瑞泰机动车报废有限公司(正常营业)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汀圃村汀邝村民小组“狗屎墪”;

  电话:81199233/85575823

  2、广东赢家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正常营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J1-1地块(博爱路10号);

  电话:66861937/66861926详情可直接联系机动车回收企业咨询。

  五、办理时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摩托车】可获佛山禁摩区域规定,摩托车年检新规、上牌指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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