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佛医保在医保目录范围外个人怎么报销?
导语 2025年“健康·佛医保”的投保时间在2月18日到3月31日,保障期为2025年全年,保费仍为每人每年185元,和之前保持不变。
医保目录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补偿
参保人投保年度保险期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个人自费费用累计达到年度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0万元。具体规定如下:
(一)个人自费费用纳入范围
个人自费费用是指纳入医保结算总额的医疗费用,具体以医保结算单的结算数据为准。
1.超出基本医疗保险限制支付范围的费用
参保人住院发生超出医保目录限制支付范围医疗费用。
2.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
3.特别约定
(1)单价20000元以上药品不纳入保障范围。
(2)个人自费费用中,医用耗材部分费用按50%纳入报销范围,年度纳入限额10万元。
(二)个人自费费用纳入比例
1.参保人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个人自费费用按100%纳入报销范围。
2.参保人在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下列个人自费费用,按以下不同情形计算纳入比例: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支付的,个人自费费用按90%纳入报销范围;
(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的基础上降低支付比例的,个人自费费用按30%纳入报销范围;
(3)其他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治疗发生的个人自费费用按30%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自费费用按90%纳入报销范围:
①参保人员经转诊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转院标准转诊备案,就医在备案有效期内的;
②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参保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入院的,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办理手续,就医在备案有效期内的;
③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就医在备案有效期内的;
④大中专学生在寒暑假和休学、实习期间离开参保地,因疾病在家庭所在地或者实习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就医在备案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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