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202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石门中学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为100 名 。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资格
身心健康、人格健全、诚实守信,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较好的创新潜质,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突出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优秀,符合2025年佛山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二)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25年5月15日至18日,资格审核时间是5月15日至19日。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必须统一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报名登记,选择“石门中学”进行报名,报名时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需填写的信息
(1)进入系统,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原填写的中考报名信息无需更改);
(2)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逾时未提交“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3.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生或家长可在报名一天后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三、综合评价办法
(一)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2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志愿,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所需的准入证将在中考结束后进入石门中学官网(www.shimen.org)开放打印。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过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
3.综合评价着重评价初中阶段学科素养,采用数学和物理合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200分。其中数学占140分,物理占60分。
4.综合评价时间:7月5日9:00-11:00;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北环路18 号石门中学校园内。
5.综合评价结果查询。
学生参加综合评价3-4天后登陆石门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报市招生办。
四、录取方式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一)使用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注:学校综评统一满分设为200分,转换系数为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740分×60%+综评200分*3.7×40%)。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定要求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分数相同按“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录取名单由我校在官网或官微予以公布。
(三)一旦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四)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我校普通生计划或体艺类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五、收费标准
石门中学为公办学校,被石门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学费,普通生学费989 元/生/学期,课本费230 元/生/学期。
此次自主招生报名及参加综合评价不收费。
六、咨询、申诉与监督
(一)领导机构
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成立三个自主招生小组。
1.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和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市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班子成员等。
2.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各部门行政,科级组长,骨干教师,教务处工作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等。
3.自主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党委负责人,纪检委员,工会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市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1)咨询电话:0757-85935202; 传真:0757—85910561。
(2)申诉电话:0757—85930324
接受咨询或申诉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七、其他事项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由佛山市教育局和南海区教育局全程指导,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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