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禅城区南庄镇公办小学转学报名指南

导语 为公平有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转学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25禅城区南庄镇公办小学转学报名指南

  小学转入

  (一)可申请转入禅城区南庄镇公办小学的办理对象

  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以外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因正当理由需要转入南庄镇公办小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已入户禅城区南庄镇的户籍生以及父(母)具有本镇住宅房产且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张槎街道、石湾镇街道、祖庙街道的户籍生;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4.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的学生;

  5.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二)小学转学报名流程

  1.网上填写基本信息

  登录转学系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填报后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

  填报时间为:7月2-4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s://zxbm.fsccjy.com。

  2.报名(提交资料)

  为方便群众,避免人群聚集,家长或监护人可携带报名资料(见附件1)于7月5日到报名资料提交点(见附件2)提交资料。

  资料提交点

  《申请转入报名资料》扫码获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到南庄镇南庄小学提交资料。资料提交点与最终转入学校无直接关系,转入结果以转入学校通知为准

  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3.审核

  各学校于7月8日把报名申请情况及申请资料及时报送至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南庄镇政府人和大院二楼202室),区教育、公安、社保、流管、房管等部门通过转学系统进行大数据自动比对。

  4.学校通知转入学生办理手续

  学校于8月8日通知已确定转入学生,家长可登录转学系统查询安排结果,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后按规定程序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办理学生电子学籍的转入手续。

  小学转出

  (一)转出办理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始前一周。

  (二)转出办理地点:各公办小学。

  (三)转出办理流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转至省外就读的学生,外省学校需要加盖转出学校和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依据以下流程办理:

  1.确定转入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填写一式两份《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审核盖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交给转出学校。

  2.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后盖章→交给转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区教育局核准:在规定办理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始前一周),家长或监护人凭《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到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一门式”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申请。

  (四)现就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申请转入区外学校,遵循以下原则:禅城区户籍学生须提供学生户籍及父(母)持有转入学校所在县区的居住证;非禅城区户籍学生须提供学生户籍及父(母)的转入学校所在县区居住或工作有关材料。

  注意事项

  (一)本学期提交转入申请未能安排的学生,应继续在原在读学校就读。

  (二)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转学方案,按工作原则第二点的前提下,如因公办小学转学学位已满,不能接受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南庄镇内民办小学转学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工作原则

  (一)有可供转入学位才接受转入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可供转入的学位数依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公办学校在起始年级实行满额招生,原则上须有学生转出才有可供转入学位,转入学生需根据公办小学学位情况在全镇内统筹,不能接受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学位。

  (二)转入学位安排顺序和新生入学学位安排顺序基本一致,属同一招生地段的,人户一致户籍生优先;条件相同的(同属人户一致或人户不一致),申请人(学生)入户日期靠前者优先。

  (三)在符合转入公办学校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转入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在读学校的南庄镇户籍生,结合学位空余情况进行安排。

  (四)已在禅城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予申请转入南庄镇内其他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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