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生育津贴网上申请流程

导语 佛山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可通过官方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办理

  办理途径

  1、线上办理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生育津贴支付”事项——在线办理——选择禅城区——所属街道——办理,进入资料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资料提交即可。该线上办理人可以是单位经办人,也可以是分娩职工。

  粤医保:“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电子医保凭证——首页“业务办理”模块旁的“查看更多”——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申请,按提示填写好材料提交即可。(提示:该线上办理人只能是分娩职工 )

  2、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的。

  受理范围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自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2、职工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参加生育保险,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在产假期间连续参保缴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中断缴费后补缴的,不计连续参保缴费。

  3、参保人当次怀孕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从2022年12月4日(含)起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作为享受待遇的条件。

  4、参保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月及当月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5、自2022年12月4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6、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参照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7、职工、失业人员的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

  点击查看:佛山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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