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换工作了怎么申领生育津贴
导语 生育津贴申领原则是由分娩时所在单位申领,产假期间更换单位但未中断参保缴费的,由更换前后的用人单位分别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申领原则
生育津贴由分娩时所在单位申领。
申领时限
分娩日期次日起3年内,超时不补
职工在产假期间更换单位但未中断参保缴费的,由更换前后的用人单位分别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分别核发生育津贴给分娩时所在用人单位及产假期间更换后的用人单位。其中用人单位在申领津贴前注销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个人申领已注销单位的津贴。
分娩时所在单位在产假期间或期后已注销有承继单位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其承继单位申领整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偶
2、职工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参加生育保险,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在产假期间连续参保缴费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申领方法
1、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办理
①、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生育津贴支付”事项——在线办理——选择禅城区——所属街道——办理,进入资料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资料提交即可。该线上办理人可以是单位经办人,也可以是分娩职工。
②、粤医保:“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电子医保凭证——首页“业务办理”模块旁的“查看更多”——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申请,按提示填写好材料提交即可。(提示:该线上办理人只能是分娩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