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佛山普通门诊需选定不超过3家医疗机构,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即时生效,年度内未变更则自动接续。
佛山普通门诊选点怎么办理及生效时间
一、选点规则
参保人应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首次普通门诊就医前,选定不超过3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普门选定医疗机构。选定后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门费用即可纳入医保报销。
二、办理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办理选点手续:
线上办理: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办理。
线下办理:持有效身份凭证并填写《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定表》,到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办或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生效时间
受理机构即时办结普门选定医疗机构手续。选定手续办理后即时生效,参保人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门费用即可纳入医保报销。
四、自动接续
参保人办理普门选点手续生效后,如选定年度无办理变更手续的,后续年度默认选定年12月31日的选点。若办理变更手续的,后续年度以最近变更年12月31日生效的选定医疗机构自动接续。
五、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选点
已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含参保地和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门选定医疗机构。
异地备案手续有效期届满后,需按普通参保人的要求办理参保地的普门选点手续,才能享受参保地的普门待遇(原已有参保地普门选定医疗机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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