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佛山公共停车场建充电桩可提供项目规划材料,无需规划许可。路边绿地等公共空间可以镇街立项批复代替权属证明。
佛山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建设报装要求
佛山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公共空间建设充电桩,在物业权属证明材料方面享有简化政策,可提供项目规划材料或政府批复文件代替传统权属证明。
一、城市公共停车场
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同步配套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可提供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材料,无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许可材料。
二、路边、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
对位于路边、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的集中充电设施,可以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文件或会议纪要代替物业权属证明。
三、市政公共场所
市政公共场所无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的,提供政府部门的规划建设或同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声明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可视作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四、报装渠道与身份材料
公共停车场充电桩报装渠道与其他场景一致,可通过南网在线网上营业厅等线上渠道或供电营业网点线下办理。身份材料按建设主体类型准备,企业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等证照加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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