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见证。那么佛山是如何办理结婚登记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佛山结婚证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1、结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皆属于无配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办理。
外国人: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办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对外国主管机关依据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本条第三款、第四款提及的国际条约出具的证明文书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书面声明。
办理流程
1、线上预约或电话预约
2、携带材料前往各区任一婚姻登记处
3、签字盖章完成登记流程
办理地点
①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2028881
地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办证大厅(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
②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月20日起启用)
电话:0757-86258160、86258192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舜怡海港10座L101
③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22601314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欢乐大道1号华侨城欢乐海岸PLUS玫瑰广场1栋103号铺(摩天轮旁边)
④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月20日起启用)
电话:0757-88988193、88662006
地址:高明区西江新城明湖公园II期公园西则(具体位置导航搜索“高明区婚姻登记处”进行查询)
⑤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57-87705494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大道“河口百年车站主题公园”18号楼(西南街道办事处对面)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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