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赠与过户办理材料

导语 房产赠与过户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将会分为不同种的材料,详细信息本地宝已经为您整理好了。

  办理材料

  1、《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1份);

  2、《房地产权证》;

  3、《赠与公证书》及《接受赠与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

  4、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的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及房地产权属变更涉税证明》;

  5、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附图必须是已通过数字化测量的图件,每一新产权人1份,大小规格:A5)

  6、身份证明文件:

  7、其它资料:

   、过户同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加收:

  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

  2、《房地产交易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1份);

  3、《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一式3份);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身份证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

  5、纳税申报表(1份);

  6、赠与及接受赠与公证书复印件(各1份);

  7、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一式3份,大小规格:A5)。

  二、 过户同时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加收:

  1、《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申请表》(1份);

  2、《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式4份);

  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房屋所在村委会、股份社确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书面证明(1份);

  4、房屋所在地村委会(股份社)2/3以上村(股)民代表表决通过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农办同意流转的意见。

  三、 过户同时办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加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申请表》(1份)。

  四、 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加收:

  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交抵押物清单)(1份);

  2、主债权合同(1份);

  3、抵押双方及债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

  4、《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五、 不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间赠与住房时,需提交《购买住房资格申请办事指南》的相关资料。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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