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集体户口影响婚姻登记吗?
导语 不会。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佛山集体户口影响婚姻登记吗?
答:不会。集体户口是不会影响结婚登记的。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3、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办证大厅(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57-82028880、0757-82028881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山南海金融公园5号馆、8号馆
联系电话:0757-86258192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华侨城欢乐海岸PLUS玫瑰广场1栋103号铺(摩天轮旁边)
联系电话:0757-22601314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
联系电话:0757-88988193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车仔路33号“河口百年车站主题公园”18号楼
联系电话:0757-8770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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