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领佛山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导语 个人要如何生育津贴呢?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办理流程是如何?需要多长的时间呢?一起来看看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直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1、在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或期后,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经营而未领取生育津贴且无承继单位的,职工本人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用人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先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如符合待遇发放条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发出《佛山市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单位告知书》,核实参保人产假工资支付情况。若核实情况与个人承诺书中所述一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在核实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津贴款项到个人提供的账户中。
➤办理时限
本业务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线下办理地址
市直参保人办理医疗、生育相关业务的,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之1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办理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即可获取佛山市生育津贴申领入口、申领标准、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下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