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导语 单位办理须出具《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批准机关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地税机关出具的变更凭证,或变更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

  佛山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单位办理

  1、《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3、批准机关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地税机关出具的变更凭证,或变更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办理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

  2、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3、个人档案(个人档案需密封递交,涂改无效)

  4、记载参加工作时间或出生日期的最早原始凭证(个人档案需密封递交,涂改无效)

  5、关于记录出生日期的辅助证明材料(如本人出生证或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供的《户籍登记表》)

  办理地址

  1、各区参保人请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请到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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