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租房补贴发放对象及申请条件

导语 佛山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佛山市新市民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南海区租房补贴。详见正文。

  南海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佛山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佛山市户籍且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但下列情况除外:

  (1)非佛山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长期同住且能提供佛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佛山市长期居住佐证材料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子女户籍因就学迁出佛山市且尚未毕业,或毕业后与申请人长期同住且能提供佛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佛山市长期居住佐证材料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配偶或子女户籍因服兵役迁出佛山市的,服役期间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南海区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没有登记为佛山市内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登记成为法定代表人(股东)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没有汽车,或拥有的汽车价值低于15万元且数量不超过1台;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佛山市无自有住房,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本数)及现自有住房建筑总面积低于60平方米(不含本数),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优惠政策;

  6、申请家庭在南海区内有正规合法的房屋租赁行为。

  二、新市民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1、申请人在佛山市稳定就业,申请时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为佛山市个体工商户且申请时未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2、申请人持有佛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共同申请人也需提供佛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佛山市长期居住的佐证材料;

  3、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南海区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没有登记为佛山市内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登记成为法定代表人(股东)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5、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没有汽车,或拥有的汽车价值低于15万元且数量不超过1台;

  6、申请人申请时已在佛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或者5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保安、保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群体申请租赁补贴的,仅需申请时已在佛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佛山市无自有住房;8.申请家庭在南海区内有正规合法的房屋租赁行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即可获取佛山及各区租房补贴申请最新消息,申请攻略及补贴标准,以及佛山各区租房补贴政策。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