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请对象及条件

导语 本市户籍城镇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申请条件:2015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符合相应条件之一即可: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佛山市顺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励对象:

  佛山市户籍城镇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起,女性年满55周岁起。

  申请条件:

  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❶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❷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❸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申领情形:

  可以参照以上条件申领奖励金的四种情形:

  ❶符合以上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❷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是否收养子女不影响本项执行)。

  ❸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❹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独生子女】即可查看各区申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各区奖励认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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