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导语 普通发票不小心丢失了怎么办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丢失后你需要:

   1.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购买方的账务处理:

  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

相关阅读

佛山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佛山空白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