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过渡期购房入户政策一览(一表看懂)

导语 佛山本地宝为你带来佛山购房入户过渡期情况一览。申请购房入户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政策申请;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按政策申请;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按政策申请;2020年1月1日后不可以政策申请购房入户。详见正文。

适用佛山购房入户政策情况一览表
房产证办理情况 申请购房入户时间
2018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后
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不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2018年12月31日前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已按照规定完成网上认购(包括认购、网签、购房合同备案) 房屋开发商已于2018年12月31日后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不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2019年3月31日前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购房业主(含二手房)须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超过期间的视为自行放弃 不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不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房屋开发商于2019年1月1日后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不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以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以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2019年1月1日后网上认购 不可以按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注意:

  1、上表中“购房入户政策”是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6〕21号)中关于购房入户方面的政策。

  2、上表中的日期均含当日。

  3、2019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为界,对购房入户规定了时间限制。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开发建设主体利用建设用地建造房屋完成竣工验收后,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确认权属。

  该项过渡期设置涉及的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时间,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

  一是可直接向开发商查询。

  二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

  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结合群众申请查询的需求定期将开发商首次登记时间对外公告。

  为配合办法的施行,各区国土部门必须每月将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情况对外公告,包括开发商的名称、项目名称、地址、确权时间等信息在本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各区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也须接受购房入户群众查询其购买的房屋的首次登记时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入户】,即可获取佛山购房入户预约入口及办理指南,购房入户政策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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