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公积金无房提取标准(最新)

导语 5月27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佛山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超6万元/年,无房提取公积金最高6930元/年。

  2020年佛山公积金无房提取最新标准

  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执行时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无房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

  注意事项: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不低于500元

  通知全文如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延续上一年度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每一年度可提取一次。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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