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水稻种植补贴申报对象是谁?

导语 在佛山市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可以申请佛山水稻田生态补偿。

  佛山水稻种植补贴申报对象:

  在佛山市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

  补偿力度:一年补助两造水稻种植(一年发2次)。

  补贴标准:一年补助两造水稻种植,每亩每造水稻最低补偿标准500元(每年最低100元)。

  注:鼓励支持各区、镇(街)提高补偿标准

  扩展资料:

  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由各区安排

  ①高明区三水区所需资金可在市级财政下达的市级涉农资金中统筹包干解决,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自行负担。

  ②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自筹解决补偿资金,自行实施生态补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水稻】可获佛山水稻田生态补偿政策内容,申报对象,申报办法,以及补偿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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