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导语 为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佛山市实施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为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我市决定实施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和区域
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包括原佛山“一环”公路,即现在的: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K25—K55;S5广台高速公路,K36—K66;S16佛清从高速公路,K103—K127;S8广佛肇高速公路,K33—K48)通行。
二、处罚措施
车辆违规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标志牌
黑烟车限制通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等文字(式样见下图)。
四、附则
本通告所称黑烟车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
本通告有效期为5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佛府〔2017〕8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黑烟车”通俗来讲就是起步后正常行驶状态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也就是“带病”上路的机动车。
这些黑烟车所排放的尾气中颗粒物浓度较高,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危害人体健康。因此,黑烟车的污染防治一直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如果市民在路上看到黑烟车,可拨打生态环境投诉热线电话12345进行举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黑烟车】,即可获取佛山黑烟车限行规定,举报电话、限行区域、处罚规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