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高速公路中型以上客货车实施右侧通行

导语 广东省内高速公路中型以上客货车实施右侧通行,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梁时匀速居中行驶。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广东省内高速公路中型以上客货车实施右侧通行

  “分车型、分车道”行驶:

  广东省内高速公路全面实施“分车型、分车道”行驶,中重型货车(黄牌货车)、大中型客车(黄牌客车)进行右侧通行管控,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梁时匀速居中行驶。

  单向两车道路段:

  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应当在右侧车道行驶,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单向三车道及以上路段:

  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

  实施高速公路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右侧通行管制,能有效降低道路事故风险,有利于高速公路整体通行效率的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78条规定,道路同向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且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最低限速是100公里每小时,而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最高限速为100公里每小时,意味着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只能靠右侧车道行驶,不能在最左侧车道行驶。

  大中型载客汽车分类:

  大型载客汽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中重型载货汽车分类: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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