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海大沥镇海北第四幼儿园报名安排

导语 大沥镇海北第四幼儿园位于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小区,是一所由大沥镇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大沥镇公办幼儿园2025-2026学年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为确保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2025南海大沥镇海北第四幼儿园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报名入口:

  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

  报名信息须提交资料

  招生人数

  小班100人,中班22人,大班13人

  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招生批次:

  (按以下批次招录,录满即止)

  第一批:房户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小区产权房【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该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为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小区(以户口本为准)。

  第二批:房户不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小区产权房【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该幼儿不具有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小区的户籍。注:当第一批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本批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第三批:符合下列 (1) (2) (3) 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大沥镇户籍。

  (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已办理大沥镇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③有效期内大沥镇的个人社保清单或纳税清单。

  注意:

  (1) 当第一、二批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第三批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2) 黄岐片的公办幼儿园 (包括:海北第一幼儿园、海北第二幼儿园、海北第三幼儿园、海北第四幼儿园、黄岐中心幼儿园锦上园区、黄岐中心幼儿园) 只能选报其中一间。

  选择报读海北第四幼儿园的,家长务必悉知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批次界定。

  (三)大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录取办法

  (一)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二)摇号派位:按批次招录,当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录,录满即止。

  (注:双 (多) 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 (多) 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

  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登记,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

  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5.特别提醒:报名材料不分批同步上报。但在资料审核时先审核第一批,若有剩余学位再审核第二批。若第一批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该年级第二、三批网上报名材料不再审核,报名作废,如此类推。

  工作日程表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根据佛发改价格〔2025〕2号文,南发改价费〔2021〕30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水果餐、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 (按实代收取) 。

  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原件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

  3.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按指定时间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4.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在学年内各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园一案,自主招生。

  5.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届时有下发最新的招生文件,则根据文件结合幼儿园实际执行。

  6.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海北第四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0757-85909863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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