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办小学转学须知
导语 为公平有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转学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25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办小学转学须知
报名对象
在禅城区公办小学以外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因正当理由需要转入祖庙街道公办小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一)已入户祖庙街道的户籍生,以及父(母)具有本街道住宅房产且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张槎街道的户籍生;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三)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四)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子女;
(五)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报名流程
(一)网上填写基本信息
登录转学系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填报后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填报时间为:7月2—4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s://zxbm.fsccjy.com。
(二)报名(提交资料)
为方便群众,避免人群聚集,家长或监护人可携带报名资料清单,于7月5日到祖庙街道辖区任一资料提交点提交资料。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到第二十四小学提交资料。
资料提交点与最终转入学校无直接关系,转入结果以转入学校通知为准。
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审核
各学校于7月8日将报名申请情况和申请资料及时报送至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教育、公安、社保、流管、房管等部门通过转学系统进行大数据自动比对。
(四)学校通知转入学生办理手续
学校于8月8日通知已确定转入学生,家长可登录转学系统查询安排结果,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后按规定程序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办理学生电子学籍的转入手续。
注意事项
(一)已在禅城区内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予申请转入祖庙街道公办小学。
(二)公办小学转学学位有限,转入学生需根据公办小学学位情况在全街道内统筹,不能接受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学位。
(三)学生正在休学或受处分期间的、变更就读年级的不予受理转学申请。
(四)本学期提交转入申请未能安排的学生,应继续在原在读学校就读。
2025年祖庙街道公办小学转学资料提交点
注: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到第二十四小学提交资料。地址:福禄路皮箱街24号,联系电话:82307442。
报名资料清单
一、祖庙街道的户籍生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住址证明材料:居住地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佛山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父(母)具有祖庙街道住宅房产且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张槎街道的户籍生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住址证明材料: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居住地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公安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四、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军官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五、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子女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四)符合《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佛山教基[2023]22号)规定的人才子女,即申请从外市转入我区就学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佛山市人才优粤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身份;
2.《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申请表》;
3.在禅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在禅城区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间计算方式:从申请日6月30日起向前推算);在佛山市内禅城区外工作的,需提供在佛山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禅城区内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核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六、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一)《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二)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三)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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