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正副校长4名

导语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具体岗位介绍和报名方式详见正文。

  一、选聘职位

  选聘校长1名,副校长3名。其中,佛山市顺德区红棉小学选聘校长1名,佛山市顺德区西山小学选聘副校长1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小学选聘副校长1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第一实验学校选聘初中副校长1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2.业务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应学段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成长规律。

  (二)基本资格。

  1.任职(工作)经历。

  应聘小学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小学、初中、高中现任校长,或现任副校长2年以上;

  应聘初中副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初中、高中现任副校长,或现任主任2年以上;

  应聘小学副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小学、初中、高中现任副校长以上,或现任主任2年以上。

  2.学历层次与专业技术资格。

  应聘校长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应聘副校长职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副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教师资格。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应聘校长职务年龄应在50岁以下(1971年11月25日后出生),应聘副校长职务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6年11月25日后出生)

  5.工作业绩。个人教育教学及管理业绩显著,具有履行职责能力,且近4年的学年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获得以下荣誉或奖项之一:

  省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地市级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首席教师,以及与上述相当的荣誉或奖项,具体由顺德区教育局结合应聘者实际情况界定。

  四、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9日17:30时。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在报名期限内,报名材料提交至邮箱liuxiaowei@shunde.gov.cn。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1)《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报名表》(点击下载,须上报word文档和手写签名后PDF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PDF扫描件);

  (3)任职文件或任职经历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4)主要业绩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顺德区教育局对报考者报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应聘者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顺德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核查。

  (二)面试答辩。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答辩环节,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评委现场根据面试题目(教育教学管理题目),选取3-5个问题进行提问,应聘者进行现场作答,评委还可根据应聘者现场作答的情况进行补充提问。面试答辩分数满分为100分,设面试答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各职位按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招录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调剂。对于无人报考或者无应聘者达到面试答辩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可以从其他职位落选的相同学段应聘者中按照面试答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调剂,调剂人员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调剂由双方协商(即应聘者与顺德区教育局)确定,须在面试答辩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剂工作,每名应聘者仅可调剂1次职位。

  (四)体检。体检由顺德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安排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进入)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点击进入)、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点击进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参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学校与聘用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任期内。另外还须与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自行放弃聘用的,所缺职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顺德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决定。

  五、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聘引进的人员,经佛山市或顺德区认定或评定为相应类别人才的,享受相应待遇。另外,如选聘引进的人员符合镇街引才激励政策的,可再获得相应的补贴或补助。

  (二)优先提供学术交流、出国(境)学习考察机会,在教科研、著书立说、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享受经费资助,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拟聘人员提交办理聘用的有关业务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面试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有关条件和资格等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由顺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良街道教育办:陈小姐0757-29938337

  乐从镇教育办:刘先生0757-28338898

  顺德区教育局:杨先生0757-22830286,

  江小姐0757-22830226

  附件下载: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报名表(填写样式)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正副校长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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