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校园招聘编制教师报考条件(2023)

导语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发布啦!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请看正文。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毕业年限(即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2年2月2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后出生)。

  (四)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各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业院校)。

  (五)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需与岗位(学科)要求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见附件4),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不一致,但已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也可报考。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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