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签注材料:基本本人身份证必有,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佛山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其他材料根据对应情形提供。
一、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 内地居民:
1、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 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 暂住本市华侨:
1、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办理签注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
1、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须本人办理。
2、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换发须交验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5、办理签注另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