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问题解读

导语 2021年版本《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在7月1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和现行的《规定》(2014年版本)相比有多处变化。

  一、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三、哪些人员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

  四、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何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六、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七、职工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八、生育津贴高于或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如何计发?

  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如何计算?

  相关阅读2021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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