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市育儿假最新消息

导语 2023年1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推动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落实落地,明确奖励假和陪产假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问题。

  最新消息

  2023年1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推动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落实落地,明确奖励假和陪产假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问题。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增设了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次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围绕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关切的问题,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强调相关假期的适用范围。明确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都应当按《计生条例》的规定,给予职工安排假期。

  二是明确相关假期的工资水平。《计生条例》延续规定了奖励假、陪产假,并增设了育儿假和护理假。相关假期的工资如何发放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假期的工资水平。强调八十日的女方奖励假和十五日的男方陪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同时,根据省人大法工委的意见,对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作了明确,即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通过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明确育儿假、护理假具体如何请休。《通知》统筹考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对育儿假、护理假的计算方式和具体请休问题进行明确。即,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护理假的请休按自然年计算,育儿假、护理假均不可叠加、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拆分不超过2次,并对父母为外省户籍、子女在广东工作的护理假请休情况作了明确。

  四是明确相关假期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关系。《通知》明确,《计生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五是明确假期的救济渠道。如出现侵权行为、发生劳动争议时该怎么办?《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假期制度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处理不落实假期的违法行为。

  在衔接方面,《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虑到《计生条例》已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通知》印发实施后,对劳动者的补休问题予以明确。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增加一款,作为第三十条第二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

  根据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相关阅读

  截至12月1日,全国20多个省(市、区)陆续表决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延长生育假、新增育儿假的情况引人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育儿假】可获取佛山育儿假最新政策、工资待遇计算,还有产假专题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