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
导语 在“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筹集发展各类实物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其中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力争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30%;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万套、人才住房2.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万户。
佛山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新发租赁补贴2.5万户。
2022年4月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丰富住房保障形式,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持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较好地解决本地区住房突出问题。
工作目标:
▶“十四五”发展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筹集发展各类实物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其中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力争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30%;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万套、人才住房2.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万户。
1、到2023年,计划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4.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人才住房1.8万套。
2、到2025年,计划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4万套、人才住房0.7万套。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住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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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新拍宅地须配建不低于10%保障房:
为实现发展目标,佛山将重点保障用地供应。
2022年至2025年,每年新招拍挂出让或城市更新的居住用地,原则上应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重点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重点布局区域配建面积占比适当提高,对于村集体或城市更新已提供公益性用地的土地可免配建,配建规模以招拍挂文件为准。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由政府限价回购,相关要求以土地招拍挂公告、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为准。
佛山将实施差别化配建标准:
1、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2、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3、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4、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重点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群体住房:
佛山将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增加供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
各类住房面向的群体有何不同?
1、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重点面向环卫、公交、辅警、物业服务(保安、保洁)以及养老服务人员等在一线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新市民家庭,由相关部门进行物配租和货币补贴。
2、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缓解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以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3、共有产权房:主要满足本市无房家庭的住房刚需,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处分权利。
▶鼓励银行加大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贷款:
佛山将按规定落实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同时,推进住房保障金融创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为市民租、购住房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加大对住房租赁专营机构业务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贷款的支持力度。
温馨提示:佛山已从2022年4月起,正式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