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明居民医保参保指南(时间+流程+费用)

导语 高明2024年居民医保再次启动参保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再次启动参保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请参保人在办结参保业务后,通过“粤税通”“粤省事”等网上渠道主动缴费,或办理扣款协议签订并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待遇享受时间

  缴费达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已在高明区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3.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参保办法

  1.本区户籍居民

  ①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居民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或社保办事处进行申报。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参保条件:随迁子女父母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或者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随迁子女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②参保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缴费标准

  ➤参保注意事项

  请参保人在办结参保业务后,通过“粤税通”“粤省事”等网上渠道主动缴费,或办理扣款协议签订并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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