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金申领相关问答
导语 申领失业金需满足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常见问题
➤关于求职补贴经办调整的说明
因《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已于2025年1月12日修订发布,根据新的政策规定,2025年1月31日及之前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求职补贴按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2025年2月1日及之后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按修改后的省条例执行,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并且,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什么待遇?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申请享受以下待遇:
(1)不超过六个月的求职补贴。
(2)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当物价指数达到指定标准,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符合条件,还可申请享受以下待遇:
(1)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领生育加发一次性待遇。
(2)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申领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必须在失业后2个月内申领吗?
没有时间限制。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随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到哪里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上申领:登录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支付宝、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申领。
线下申领: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就近到市内各区、镇街级政务服务大厅或社保服务分厅(含社保分局/办事处)的通办窗口办理;或在社保智慧终端自助机自助办理。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符合什么条件?
超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没有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含达龄当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离开最后工作单位,并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的审核期限是多久?
通过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失业人员如何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为方便失业人员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现我市已开通在“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支付宝、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功能。
➤申领失业保险金,是否需要履行转移档案等义务?
不需要。经办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申领失业保险金之前是否必须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按照政策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先登记再发放”,即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在办理失业登记后,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些情形?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单位破产【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四)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包含下列5种情形】。
1.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
2.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情形】;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
4.事业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指在事业单位中,工作人员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
5.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据实写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缴费人员减员申报时,应据实将本单位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准确录入社会保险费征收系统,并告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还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吗?
不用,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参保人一样可享受医疗个账待遇,并且其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24年失业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7760元,医疗个账发放标准为155.2元。
➤申领条件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请问:这个一年,是指不同单位累计一年还是指失业前最后一个单位?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指不同单位累计一年。
求职补贴中“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领取月数发放,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请问:这里的失业前十二个月是指最后一个单位的时间,还是累计不同单位的?
是指累计不同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什么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情形有哪些?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2)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3)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4)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5)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注意:在两个及以上平台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一个或多个平台中断灵活就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其他平台仍可从事灵活就业的,不得申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
2、失业登记;
3、上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各情形相关材料:第(1)、(2)为有关部门停产停业通知,注销、吊销、撤销通知书复印件等;第(3)为单位公函;第(4)为被平台或机构暂停服务资格超1个月的平台机构材料,如APP截图等;第(5)为不少于连续5天的病历及医院开具与住院合计不少于20日的病休单或因工伤残一至六级的鉴定文书或因本次病(伤)申请的残疾人证;第(6)根据非自愿失业原因提供相关材料。
➤失业人员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国家医保系统数据上传可能存在滞后性,故每月1号、2号可能会发生失业人员医疗参保数据未及时上传的问题。若月初失业人员不能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建议先自费结算医疗费用,稍后等系统有医疗参保数据后,再回医院补办医保报销手续。如医院确实无法补办报销的,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普通门诊除外)。
➤申请人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没有申领失业金,是否可在再次参保、停保并符合领取条件后,连同上一次的年限一并申领失业金?
可以累计计算,但每次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为什么今个月还未收到失业金?
失业待遇在业务审批通过次月的15日前发放。15号前(含15号)请耐心等待,如16号后仍未有到待遇的,请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核查:
1.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是否在上月已审批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右下角“我的 ”-页面上方“办事记录”,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均可查询办事结果。业务审批通过后至次月15日前请耐心等待待遇发放。
2.建议通过手机银行或到银行网点查询资金入账情况。银行的到账短信发送时间可能存在滞后,未收到短信不代表未有收到待遇。
3.检查申请待遇时所填报的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存在错误,领取待遇账户近期是否有挂失、注销、被冻结等情况,领取待遇账户在银行机构中登记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是否正确且完备。存在以上情况的,请及时办理领取待遇银行信息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账户本身存在问题的,请先到相关银行进行处理,确保该账户可以正常收款。领取待遇银行信息变更手续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办理,路径:社保-姓名右边“个人参保信息”-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阅读指南“开始办理”-银行信息变更(失业)
➤已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期间,能否转为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释义精神,失业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转为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吗?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由社保经办机构自动续发,无需参保人另外申请。
➤参保地和居住地不一样,可以到居住地办理失业金申领业务吗?
首先,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向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存在跨省缴费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次,参保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建议通过线上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粤省事”、广东人社APP、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便捷办理,不受所在地限制。
最后,如果居住在佛山市内且确有需要到现场办理,参保地和居住地为顺德区内不同镇街的,携带业务材料到任一就近镇街社保大厅均可办理;参保地和居住地为佛山市内不同地区的,也可以携带业务材料到就近区的办事大厅,由当地受理后移交资料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失业人员因连续2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被终止待遇的还能恢复领取吗?
一、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确认其不存在丧失失业待遇领取资格。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二、如失业人员具备连续两个月未能办理资格核对手续的正当理由,且确实不存在《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例如重新就业等),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反映正当理由的相关材料,到就近社保办事处提出恢复待遇申请。
三、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正当理由包括失业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在怀孕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子女未满一周岁等情形 。”
➤线上申请失业保险金时(例如粤省事),文书送达地址应填什么?
文书送达地址处,应详细、准确填写市民能收到信件的常住地址,以便接收经办机构寄送的文书。
➤失业保险既有农民合同工缴费又有城镇户籍缴费的,该如何申领失业金?
失业保险既有农民合同工缴费又有城镇户籍缴费的,失业保险待遇将分段计算。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九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本条例施行前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原规定执行;在本条例施行时处于参保状态,本条例施行后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在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与本条例施行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执行。
2、在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满十二个月的,其中的十二个月缴费时间与施行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执行;施行前缴费时间超出十二个月的部分,每满一个月按照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二的标准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如2022年2月领取完毕的失业保险金,3月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2022年2月已经领取完毕的失业保险金,3月不能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待遇标准:“求职补贴月发标准按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12个月失业保险平均缴费工资的15%计算。”这12个月有什么要求?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12个月失业保险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前一年所参保的月份的平均缴费工资,不需要同一间公司,按实际参保月份来计算。
➤市民正在领取失业待遇,现在重新就业了,怎么停领失业待遇?
请失业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板块或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失业待遇终止。或到所属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直接领取表格办理。
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查询办理进度。
➤市民反映在网上平台(粤省事小程序等)申请失业金,提示审核不通过或参保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如何解决/是什么原因不通过?
在网上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有系统校验规则和网络数据对碰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审核不通过,如参保人觉得自身符合申请条件,线上申请又无法通过,请参保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市民在多个地市有参保记录,如何合并计算年限,领取失业待遇?
1.若有省外地市的参保年限,要累计计算年限,需要在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办理失业保险转移
2.若有省内外市的参保年限,系统自动会合并年限,参保人申请失业保险金会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
➤市民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修改失业金发放银行账户?
线下可以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前台
线上目前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办理。
➤如果市民是在单位离职后,灵活就业参加了养老保险,想申领失业金,可以申领吗?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失业待遇会不会终止?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不会影响失业金的申请和相关待遇发放,但是参加了医疗保险会影响医疗待遇报销,参加了失业保险会停止发放相关待遇及不能申请失业金。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该情况请带社保卡请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前台作详细咨询。
➤市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咨询在此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是否有个账的返还划拨?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有个账的返还划拨。
➤市民表示正在领取失业金,市民已通过粤医保或粤省事等微信小程序查询其职工医疗保险情况,显示暂停参保中,该情况如何解决?
因失业基金代缴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为每月根据失业金发放情况参保,因此由失业基金代缴的医疗保险不显示“正常参保”状态,该情况属正常,不影响参保人医疗报销无需处理,如出现无报销情况请与医院及时反映问题。
➤市民正在领取定期失业金,在办理资格核对手续失败,提示:失业待遇按月签到校验失败,该人员不存在失业信息,不符合办理条件。请问如何解决?
如市民已经是定期失业金领取的最后一个月份,是不用资格认证的,该提示属于正常,不用处理。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主张的失业原因(停保原因)与用人单位填报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文件规定“若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主张的失业原因(停保原因)与用人单位填报不一致时,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在申请失业金时如果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则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用人单位为兼职职工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会否影响职工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属于重新就业,需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如市民以特定人群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影响失业金的领取。
➤申领失业金是否对以后领取的退休金有影响?
现时养老待遇计发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参保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积额及退休时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核定有影响。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影响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能通过什么渠道查询申领到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可登录掌上12333APP查询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情况,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登录成功后搜索“失业定期待遇查询”,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查询核实。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能否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但是失业金不停领的?
领取失业待遇期间由失业基金为参保人缴纳医疗保险,不能办理停保。
➤市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自行查询其失业金领取期限和发放金额信息?
市民可登录掌上12333APP查询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情况,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登录成功后搜索“失业定期待遇查询”查询,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内任一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查询核实。
➤申请失业保险金是否需要先注销名下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在没有注销的情况下视为重新就业,不能申请失业金。
➤办理了失业金领取业务,回执上写着: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拿回执到发证窗口领取结果,结果是否必须去领取?
“领取结果”为失业金核定结果。市民可市民可登录掌上12333APP查询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情况,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登录成功后搜索“失业定期待遇查询”/“失业一次性待遇核定查询”查询。不取件不影响市民失业金的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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