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顺德区高龄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年满80周岁的顺德区户籍老年人每月可向当地街道办申请每月100元以上的高龄补贴,详情请看正文。

  2025顺德区高龄津贴申请指南

  发放对象

  年满80周岁的顺德区户籍老年人。

  发放标准

  80-89周岁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300元;

  申领条件

  顺德区户籍,年满80周岁即可。

  所需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存折或银行卡(活期账户或储蓄卡账户,社保卡账户优先)、顺德区高龄津贴申请表。如老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办流程

  1.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一月度起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高龄津贴,符合条件人员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既定标准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原则上逐月发放,次月发放上月津贴。高龄津贴原则上从申请人符合发放条件的当月开始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申请人由于自身原因延误申请的,如延误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应从申请人符合发放条件之月起全额补发;超过一年的,从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

  2.结合个人需要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

  (1)线下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人持津贴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申请。

  (2)线上申请:广东政务服务网

  搜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进行在线办理,根据页面指引上传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社保卡账号优先)、申请表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即可进行秒批秒办。

  其他注意事项

  1.发放对象户籍发生迁移的,发放对象应在30日内告知户籍迁移前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时变更发放手续。

  2.发放对象死亡当月仍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死亡次月起不再纳入发放名单内。发放对象长期在异地居住的,须与村(居)委会建立(实时)有效的联系机制,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从没有音讯之日起满180日的,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3.落实每半年复审一次的工作。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及其家属需定期配合做好发放资格认定工作,如不配合认定的,将影响高龄津贴享受。

  4.如在日常核查过程中发现因户籍迁移、去世、未及时办理停发手续等情况导致多发、错发问题的,民政部门将进行多发金额追缴,发放对象及亲属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按时把违规领取的高龄津贴退回镇街公服办指定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高龄津贴】即可获取佛山高龄津贴领取指南+领取认证入口+各区津贴标准等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