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在佛山创业,有扶持政策吗?佛山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人20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快来了解一下!
佛山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二)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备注:
1.初创企业是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分公司不可申请;
3.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4.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5.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6.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属于就业创业补贴扶持对象。
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
(三)符合条件人员(被招用员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四)劳动合同;
(五)属小微企业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http://xwqy.gsxt.gov.cn/)查询到的小微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或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六)人社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资料。
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1.补贴对象可按年度(每年申请一次)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2.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网上申请。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核。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5.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财政部门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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