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佛山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导语 佛山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申领补贴条件为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佛山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备注:

  1.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港澳籍高校毕业生:指获得境外学士或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内地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2.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3.同一劳动者,多类社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7〕213号),金融业根据《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的划型标准;

  5.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6.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7.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企业享受有关就业补贴政策;

  8.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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