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产假多少天

导语 佛山正常生育产假天数为国家规定98天,政策内生育的增加80天奖励假;遇到难产情况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根据生育情况增加产假天数,具体详情见下文

  假期天数均按自然日计算,不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影响。教师在产假期间遇上寒暑假,产假天数顺延。

  生育产假天数:

  1、生育1个婴儿:

  顺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80天(奖励假)=178天。

  难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30天+80天(奖励假)=208天。

  2、生育多胞胎:

  顺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80天(奖励假)+15天*多生育婴儿个数;

  难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30天+80天(奖励假)+15天*多生育婴儿个数;

  非政策内生育的,除奖励假外,按上述规定享受产假。

  3、终止妊娠:

  ①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

  ②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③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4、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非政策内生育的,不享受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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