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产假多少天
导语 佛山正常生育产假天数为国家规定98天,政策内生育的增加80天奖励假;遇到难产情况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根据生育情况增加产假天数,具体详情见下文
假期天数均按自然日计算,不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影响。教师在产假期间遇上寒暑假,产假天数顺延。
生育产假天数:
1、生育1个婴儿:
顺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80天(奖励假)=178天。
难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30天+80天(奖励假)=208天。
2、生育多胞胎:
顺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80天(奖励假)+15天*多生育婴儿个数;
难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30天+80天(奖励假)+15天*多生育婴儿个数;
非政策内生育的,除奖励假外,按上述规定享受产假。
3、终止妊娠:
①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
②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③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4、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非政策内生育的,不享受陪护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