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12月1日后(含12月1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
根据最新政策,2025年12月1日后(含12月1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
个人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填写《信息采集表》和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津贴款项到个人提供的本人账户中。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职工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参加生育保险,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在产假期间连续参保缴费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生育津贴个人申领途径
线上申领入口: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搜索“生育津贴支付”事项——在线办理——选择禅城区——所属街道——办理,进入资料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资料提交即可。该线上办理人可以是单位经办人,也可以是分娩职工
2、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电子医保凭证——首页“业务办理”模块旁的“查看更多”——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申请,按提示填写好材料提交即可。(提示:该线上办理人只能是分娩职工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即可获取个人申领入口+申领指南+申领标准+单位申领指南+产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