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口的生育登记,以及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的可办理生育登记
南海区生育登记
一、受理范围
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口的生育登记,以及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的有关生育登记。具体是指拟生育或已生育子女并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非必要”指个人或家庭不属于相应该种情况的,则材料是不必要)
(一)《广东省生育登记表》一式二份(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生育登记”下载打印);(必要)
(二)双方、无配偶的女方《身份证》正反面或双方、无配偶的女方《户口簿》户主页及个人页”;(必要)
(三)向居住地申办而非居住地社区户口的,需提供女方居住本社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经社区核实(不要求居住半年及以上)并向社区申报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档案资料,才能办理生育登记;(必要)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非必要)
注:1、通过网络申请办理的,按提示准确填写和提交材料;2、现场办理的,《广东省生育登记表》、《承诺书》需要提交原件,其他材料只需出示原件,经审核并上传办证系统后原件退还。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2个工作日、审核3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一)线下办理
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除女方是省外户籍且居住省外的,由其省内户籍的男方属地受理外,其他均由女方属地受理)。因个人原因不方便亲自到办理机构的,可委托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代办(无配偶的女方也可委托他人)。
1、双方、无配偶的女方可向其中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提交有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
2、社区对有关资料核对无误后,登陆“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申办生育登记受理,上传申办材料。双方户籍地卫健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受理后需要补交补正材料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待双方户籍地核实通过后,受理机构对符合生育登记条件的办理生育登记,签发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分别记录三种情况:
(1)核对结婚登记情况后,符合申办生育登记的生育时间相应时期计生条例规定的,勾选生育依据栏并显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2)核对结婚登记情况后,特殊情况再生育符合申办生育登记的生育时间相应时期计生条例规定的,勾选生育依据栏并显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3)未登记结婚和婚姻状况不明,以及无法核实双方婚姻情况等不符合当其时计生条例规定孕育的,勾选生育依据栏:无对应依据或情况不明的。该栏显示为斜线。
3、申请人接到办结短信通知后,根据提示到相应的受理办证机构(社区)或其中一方户籍所在社区领取《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
(二)线上办理
1、申请人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的“办事”→“生育”点开“生育登记”申办(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注册账号和登录系统,搜索“生育登记”,选择办事区域后,按提示填写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
2、办证系统自动将申请分发给居住地受理社区和申请人双方(无配偶的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人员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对网上申请进行受理。通过受理的,申请人双方(无配偶的女方)户籍地卫健部门在合计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申请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核实。受理后需要补交补正材料的,短信通知申请人。
3、受理机构对符合生育登记条件的办理生育登记,签发24小时后,《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的“数字空间”可供申请人关联使用。需打印纸质《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的,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直接在“粤省事”下载打印,或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人根据签发的短信通知,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相应的办证部门核验原件,打印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签发出具的《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分别记录三种情况如同上面“线下办理”中所列。
线下办理地址
各村(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2)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具体请以村(居)社区现场通知为准。
线上办理
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上的“指尖办事”→“热门服务”→“生育”栏点开申办(或小程序的“热门服务”→“生育”栏点开申办,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注册账号和登录系统,
搜索“生育登记”,选择办事区域后,按提示填写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
有无办理时间要求?
登记人应在子女出生前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的应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
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填写要求?
主要是在网上办理时,要特别注意选择填写好户籍地和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的准确名称,避免无法受理和耽误办理时间。
再婚对象可否按照生育登记程序申请生育登记吗?填写申请生育登记的孩次是如何计算?
再婚与初婚的程序相同。再婚的生育登记孩次计算,是以再婚夫妻共同孕育的孩次重新计算,不算入各自再婚前生育的孩次。
例如:申请人是女性,与现夫属再婚,再婚前申请人与前夫已育有二个孩子,现夫与前妻也育有一个孩子。申请人与现夫拟共同生育第一胎次,办理生育登记时计算为一孩。
生育登记有无有效期限制?
无。
南海区外户籍人员,如何选择申请方式或申请的办事机构?
申请人可根据本人的实际需要,选择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上的“办事”→“生育”栏申办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网上办理,办结签发24小时后可接收电子证照,可自行下载打印使用;也可到受理的办事机构现场打印《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选择线下办理的,需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结后需纸质《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的,要到现场索取打印件。生育登记的线上和线下办理结果,均同时共享有关部门。
军人和外籍人员如何申办?
如果用军人证的,暂时只能线下办理,如果使用身份证的则线上线下均可。
外籍人员:线上线下都可以办理,证件类型填写选用护照办理。
之前在粤省事已申请生育登记,但被要求补交补正后,现在无法再申请,如何操作?
【方式一】在微信搜索“服务通知”再找回粤省事的补正通知进入,进入后即可补交补正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可。
【方式二】如果“服务通知”删除了,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①微信登陆粤省事小程序②点击下方的“我的”③点击左上方“办事记录”④点击“生育登记”右则的“评价服务”⑤在弹出的新页面点击“事项详情”⑥在弹出的新页面,拉到最下面点击“进入补交补正”⑦进入后即可补交补正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可。
群众在粤省事申请了生育登记,现想撤销申请,那么应如何撤销呢?
目前是不能自行撤销的。申请受理时需要工作人员进行补交补正处理。待群众需要申办时,群众登陆粤省事进入补交补正修正信息重新提交进行申办(按常见问题第(七)提示的方法完成操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即可获取个人申领入口+申领指南+申领标准+单位申领指南+产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