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征地后人均农用地低于所在区人均三分之一,且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享受全征地养老补贴。
佛山全征地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条件及对象范围
符合全征地养老补贴需同时满足征地标准和人员条件两个维度。征地后人均集体性质农用地面积(不含林地)低于所在区人均农用地面积三分之一的村(组)内,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校生除外),均可纳入补贴范围。
一、征地标准认定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征地后人均集体性质农用地面积(不含林地)低于所在区人均农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② 所在村(组)已被国土部门核准为全征地村(居)组
二、人员资格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年满16周岁
② 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③ 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④ 全征地时户籍已登记在册
⑤ 在校生除外
三、特别说明
已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全征地农村居民,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能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享受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即就业人员须通过单位参保,不重复享受补贴待遇。
各镇(街道)人社局负责对全征地村纳入办法实施范围的人数进行确认。如需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建议咨询其全征地村或者镇街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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