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高明区医保年限补足业务可代办,含生育保险自动缴纳,咨询请拨12345,办公时间同全市统一标准。
2026年高明区医保年限补足办理地址+咨询方式
高明区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办医保年限补足业务,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参保人签字的委托书。一次性补缴费用自动包含生育保险,不可单独分割。
一、受理范围
(一)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下列规定,且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自退休次月起规定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2025年12月31日前(含),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5年;
2、2026年至2030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从25年提高到30年,逐年递增,每年度增加1年,分别达到26年、27年、28年、29年、30年,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
3、2030年以后,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地的确定条件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后参保地在我市,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上述第一点规定的,在我市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后参保地在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上述第一点规定的,可选择在我市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我市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选择在我市缴费到规定年限的,可转回其曾参保地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后参保地不在我市,我市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上述第一点规定的,可选择在我市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上述第一点规定的,但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最长,或为我市户籍人员且在我市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可在我市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特别说明: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上述条件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并按上述规定确定我区为退休后医疗待遇享受地的,可申请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或医疗按月延缴。
医疗按月延缴后,也可选择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缴费达账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到账的次月1日起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二、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经省局确认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地非我市的才需要提供)
(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员须提供。
(四)《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
(五)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凭证材料(可选)
在本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曾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且选择我市为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地的人员,须提供。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前台工作人员代为复印);
(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需提供
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前台工作人员代为复印);
(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提供
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前台工作人员代为复印)。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可提供以上资料到我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
申请人填写《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
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社保办事处现场开具医疗年限趸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托收单》。
参保人可凭开具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托收单》在60天有效期内到税务局进行刷卡缴费。
缴费成功后,申请人须将核定表原件和地税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回社保办事处。
对选择按月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社保办事处现场开具《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
参保人可凭开具的《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当月到税务局进行按月延缴退休医疗保险费的申报和缴费。
(二)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原件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的自助终端机办理。
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直接打印《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
参保人可凭开具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托收单》在60天有效期内到税务局进行刷卡缴费。
缴费成功后,申请人须将核定表原件和地税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回社保办事处。
对选择按月缴费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需提交资料后到社保办事处前台现场出具《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
参保人可凭开具的《佛山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的副联当月到税务局进行按月延缴退休医疗保险费的申报和缴费。
办理地址
参保人可前往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医保年限补足业务。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可通过高明区人民政府官网或12345热线查询获取具体地址信息。
办公时间
高明区社保经办机构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咨询方式
如需咨询高明区医保年限补足业务办理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 电话咨询: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时间有专人解答
2. 现场咨询:前往高明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指引
3. 官网查询:访问高明区人民政府官网获取最新办事指南
特色说明
1. 可代办:高明区医保年限补足业务允许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参保人签字的委托书
2. 含生育保险:一次性补足费用自动包含生育保险,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不可单独分割
3. 五区通办:佛山五区实行社保业务通办制度,高明区参保人也可前往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区的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实现就近办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医保年限】即可查看佛山医保缴费年限查询入口+政策+各区年限差额补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