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南海区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通过线下窗口或线上粤省事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1至10个...
2026南海区工伤补助金申领指南
南海区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通过线下窗口或线上粤省事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1至10个月。网上申请仅限正常参保缴费人群,建筑业等特殊参保需到窗口办理。
一、受理范围
南海区参保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工伤认定且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所需材料
申领需提交以下10项材料:
1.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盖有单位公章)
2.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权利义务告知书》
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核验原件,存复印件)
4.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签订的"工伤补偿协议"(核验原件,存复印件)
5.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单位垫付的须提供工伤职工签字确认的垫付凭证)
6. 委托办理委托书(委托代办需提供)
7. 先行支付相关材料(3项,申请先行支付需提供)
8.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后补缴情况申报表》、承诺书原件(伤后参保需提供)
9. 按建筑项目参保材料(5项,按项目参保需提供)
10. 参保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含补充材料的时间)。
四、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
南海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支持五区通办。
- 【预约方式】:
- 南海通APP
- 南海政务通微信公众号
- 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佛山政务服务预约平台"
- 办公时间以各中心公布为准
线上办理:
1. 粤省事小程序:微信搜索"粤省事"→城市选"佛山"→【社保·就业】→【工伤】→【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 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
3.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重要提示: 网上申请只适合正常参保正常缴费人群,建筑业、建设项目等特殊参保情况需到线下窗口办理。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注意事项
请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减员后再申请办理。
七、待遇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及伤残等级计发:
| 伤残等级 | 计发月数 |
|---|---|
| 五级 | 10个月 |
| 六级 | 8个月 |
| 七级 | 6个月 |
| 八级 | 4个月 |
| 九级 | 2个月 |
| 十级 | 1个月 |
>>>2026年佛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指南(条件+入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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