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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临时救助申请办事指南

导语 南海区临时救助面向本区户籍及持居住证满12个月的居民,可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不收费。

  佛山南海区临时救助申请办事指南

  南海区户籍居民、持有效居住证连续满12个月的非户籍居民和本市高等院校学生,均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临时救助申请。

  一、受理范围

  以下人群可向南海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1. 南海区户籍人员

  2. 在南海区连续居住超过12个月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3. 南海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救助对象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因教育、医疗、护理等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和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突发急病、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二、申请材料

  1. 家庭成员户口簿

  2. 有效期内的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

  3. 非户籍居民提供至少一项连续12个月在南海区有效居住或工作的材料(居住证、纳税单、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

  4. 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并书面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 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失业人员等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和费用凭证

  三、办理流程

  一般程序:提交申请→窗口形式审查→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镇(街道)审核→村(居)公示3天→镇(街道)审批→发放救助金。

  紧急程序:急难型救助对象可由区民政部门或镇(街道)直接受理,简化核对和公示环节先行救助,急难情形缓解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手续,事后公示不少于1年。

  四、救助标准

救助类型 救助标准
支出型-教育 每人最高不超过3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支出型-医疗护理 每人最高不超过6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支出型-其他困难 每人2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急难型 每人2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同一自然年度内同一事由不予重复救助,特殊情况经急难型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可再申请一次支出型临时救助。

  五、办理地址与时间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所需时间和公示时间)。

  七、咨询电话

单位 电话
南海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0757-86330353
桂城街道公共服务办 0757-81813802
九江镇公共服务办 0757-86512631
西樵镇公共服务办 0757-81899451
丹灶镇公共服务办 0757-85406150
狮山镇公共服务办 0757-86681036
大沥镇公共服务办 0757-85512352
里水镇公共服务办 0757-85680632

  八、常见问题

  非本区户籍且无有效居住证明怎么办?

  可到南海区救助站进行救助,地址:丹灶镇罗行社区居委会上圩街五巷9号,24小时值班电话:0757-85210695。

  无钱治病能否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旨在保障基本生活(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不用于解决长期或巨额医疗支出。但若因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必需支出超过年度可支配收入的30%,且有相关医疗单据,可尝试申请临时救助。建议同时向医疗卫生部门或慈善组织申请相关救助。

  政策文件下载:下载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 下载佛山市临时救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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