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南海区临时救助面向本区户籍及持居住证满12个月的居民,可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不收费。
佛山南海区临时救助申请办事指南
南海区户籍居民、持有效居住证连续满12个月的非户籍居民和本市高等院校学生,均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临时救助申请。
一、受理范围
以下人群可向南海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1. 南海区户籍人员
2. 在南海区连续居住超过12个月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3. 南海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救助对象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因教育、医疗、护理等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和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突发急病、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二、申请材料
1. 家庭成员户口簿
2. 有效期内的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
3. 非户籍居民提供至少一项连续12个月在南海区有效居住或工作的材料(居住证、纳税单、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
4. 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并书面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 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失业人员等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和费用凭证
三、办理流程
一般程序:提交申请→窗口形式审查→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镇(街道)审核→村(居)公示3天→镇(街道)审批→发放救助金。
紧急程序:急难型救助对象可由区民政部门或镇(街道)直接受理,简化核对和公示环节先行救助,急难情形缓解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手续,事后公示不少于1年。
四、救助标准
| 救助类型 | 救助标准 |
|---|---|
| 支出型-教育 | 每人最高不超过3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
| 支出型-医疗护理 | 每人最高不超过6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
| 支出型-其他困难 | 每人2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
| 急难型 | 每人2个月本市低保标准 |
同一自然年度内同一事由不予重复救助,特殊情况经急难型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可再申请一次支出型临时救助。
五、办理地址与时间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所需时间和公示时间)。
七、咨询电话
| 单位 | 电话 |
|---|---|
| 南海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 0757-86330353 |
| 桂城街道公共服务办 | 0757-81813802 |
| 九江镇公共服务办 | 0757-86512631 |
| 西樵镇公共服务办 | 0757-81899451 |
| 丹灶镇公共服务办 | 0757-85406150 |
| 狮山镇公共服务办 | 0757-86681036 |
| 大沥镇公共服务办 | 0757-85512352 |
| 里水镇公共服务办 | 0757-85680632 |
八、常见问题
非本区户籍且无有效居住证明怎么办?
可到南海区救助站进行救助,地址:丹灶镇罗行社区居委会上圩街五巷9号,24小时值班电话:0757-85210695。
无钱治病能否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旨在保障基本生活(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不用于解决长期或巨额医疗支出。但若因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必需支出超过年度可支配收入的30%,且有相关医疗单据,可尝试申请临时救助。建议同时向医疗卫生部门或慈善组织申请相关救助。
政策文件下载:下载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 下载佛山市临时救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