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9月1日起佛山五区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施行,各区单价不同,按建筑面积乘对应单价计算。
2026佛山各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2026年9月1日起,佛山五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新标准施行。南海、禅城、顺德、高明、三水区均按住宅是否带电梯、非住宅区分单价,三水区统一为75元/平方米。购房前可对照所在区标准算清费用。
一、五区交存标准对比
2026年9月1日起,佛山五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物业类型执行不同单价,具体标准如下,单位为元/平方米:
| 行政区 | 住宅(不带电梯) | 住宅(带电梯) | 非住宅或产权车位 |
|---|---|---|---|
| 南海区 | 85元/平方米 | 91元/平方米 | 107元/平方米 |
| 禅城区 | 77元/平方米 | 81元/平方米 | 107元/平方米 |
| 顺德区 | 80元/平方米 | 84元/平方米 | 95元/平方米 |
| 高明区 | 69元/平方米 | 72元/平方米 | 75元/平方米 |
| 三水区 | 75元/平方米 | 75元/平方米 | 75元/平方米 |
三水区辖区内住宅、非住宅物业首期交存单价统一为75元/平方米,不再区分物业类型。
各区交存标准可查看区级官方通告:南海区交存标准通告、禅城区交存标准通告、顺德区交存标准通告
二、施行时间与新旧衔接
新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2026年9月1日前已启动销售且有实质售出行为的物业项目,首期款按原有标准执行。是否属于已有实质售出行为,以网签为准。
三、交存金额计算方式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交额=建筑面积×对应物业类型交存单价标准。
建筑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四、政策依据
本次调整依据《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佛建〔2025〕60号)执行,该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文件详见佛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foshan.gov.cn/zwgk/zdxzjc/shqk/content/post_6712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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