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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佛山各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导语 2026年9月1日起佛山五区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施行,各区单价不同,按建筑面积乘对应单价计算。

  2026佛山各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2026年9月1日起,佛山五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新标准施行。南海、禅城、顺德、高明、三水区均按住宅是否带电梯、非住宅区分单价,三水区统一为75元/平方米。购房前可对照所在区标准算清费用。

  一、五区交存标准对比

  2026年9月1日起,佛山五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物业类型执行不同单价,具体标准如下,单位为元/平方米:

行政区 住宅(不带电梯) 住宅(带电梯) 非住宅或产权车位
南海区 85元/平方米 91元/平方米 107元/平方米
禅城区 77元/平方米 81元/平方米 107元/平方米
顺德区 80元/平方米 84元/平方米 95元/平方米
高明区 69元/平方米 72元/平方米 75元/平方米
三水区 75元/平方米 75元/平方米 75元/平方米

  三水区辖区内住宅、非住宅物业首期交存单价统一为75元/平方米,不再区分物业类型。

  各区交存标准可查看区级官方通告:南海区交存标准通告禅城区交存标准通告顺德区交存标准通告

  二、施行时间与新旧衔接

  新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2026年9月1日前已启动销售且有实质售出行为的物业项目,首期款按原有标准执行。是否属于已有实质售出行为,以网签为准。

  三、交存金额计算方式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交额=建筑面积×对应物业类型交存单价标准。

  建筑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四、政策依据

  本次调整依据《佛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佛建〔2025〕60号)执行,该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文件详见佛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foshan.gov.cn/zwgk/zdxzjc/shqk/content/post_6712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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