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支付房租(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共住房)提取

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无房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

出境定居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提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或配偶户口在购房地,申请人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未注销,可以申请佛山公积金提取。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取申请人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根据不同情形,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房屋类:

佛山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②非房屋类:

佛山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银行账户相关说明: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提取资金应当划入公积金中心与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顺德农商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提取流程

1.申请。通过线上渠道进行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服务大厅等);或者通过线下渠道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行政审批科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一个工作日内)。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行政审批科受理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一个工作日内)。

4.领取结果。线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线下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其中无房提取为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点击查看》》无房提取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一、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二、租房提取/无房提取: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金缴纳证明核定。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每月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当前年度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908元,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0896元(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2724元,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32688元(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三)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金额按照租房发票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多孩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当前年度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5447元,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65364元(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四)根据《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可提取额度为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的3倍。

(五)每次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应当留存不低于500元整。

(六)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

购、建、大修住房提取: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全额提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

划账时间

职工以同一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资金的划拔在有效期内采用银行自动划账形式,划账时间间隔为:

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

其他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咨询电话

0757-12329

0757-12345

办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1-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7-12329;0757-12345-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110路、117路、119路、160路或G7路公交车到“人才大市场”站下车,往东步行100米到轻工三路18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天华商业楼4座6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1~7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7-12329,0757-123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位置指引:乘坐140路、桂04路、H12路(外环)、128路、桂15路、桂02路等线路公交车至桂城员工村公交站下车,步行145米左右即可到达。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公积金业务大厅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7-12329,0757-12345-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301路、305路、309路、363路或902路公交车到“公路局”公交车站,下车后往东步行100米到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公积金业务大厅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7-12329,0757-12345-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611号公交车到汇丰豪园站下车,往西北方向走到300米到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385号5座金穗大厦三楼1-7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7-12329,0757-123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位置指引:乘坐公共交通市民,可乘坐505路、523路、524路等线路公交车至金穗花园公交站下车,往东南方向步行100米左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即可获取佛山公积金网上申报入口,各项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佛山公积金受理业务地址电话一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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