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伤残人员换证/补证办事指南
办事说明:佛山伤残人员若不慎丢失残疾证或损坏了应该如何进行补办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佛山伤残人员换证补证办事指南,希望帮到你。
办理条件
1、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
2、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
2.区民政部门填写的《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
3.损坏的旧证。
办理流程
1、当事人证件损坏或遗失后及时报告发证的区民政局;
2、区民政局经审查认为旧证不能使用或已经声明证件作废后,由区民政局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和新伤残证件,连同本人申请和损坏的旧证一并报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审查加具意见后,将以上材料上报省民政厅;
4、省民政厅批准后,重新编号,加盖印章,通过区民政局将新证发给本人。
办理地址
佛山市民政部门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联系电话:83334221
交通指引:乘坐:107路; 110路; 115路; 125路; 128路; 128路空调; 143路; 153路; 桂28路到“市二医”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