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低保办理材料
导语 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并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委托受理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核对。
顺德区低保办理材料: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262号)第十三条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27号)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低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并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委托受理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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