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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商品房确权登记指南

导语 顺德区商品房确权登记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时间是多长?佛宝小编一一告诉你~

  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项目确权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办理部分用地确权登记时提交)或注销登记申请书(全部用地办理确权登记时提交);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度检验情况栏内有工商局年检章、盖开发企业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项目名称与命名批复一致)及宗地图(原件,复印件2份);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6.《顺德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接收证明书》(复印件);

  7.《房产测量资料薄》(资料簿有两种,一种全是宗地平面图,别一种有单元面积明细,提交有单元面积明细那种);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备注中记载“分层平面图已盖章确认”,还需提交经规划盖章确认的分层平面图。

  8.商品房地址证明(所属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盖公章);

  9.《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原件(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要提交);

  10.商品房确权申请审批表(项目确权信息、法人签名、开发企业公章);

  11.未曾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还需提交:①民政局命名批复文件;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和各层平面图原件和复印件;③设计要点;④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有限期内);⑤《顺德区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公示明细表》;⑥《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内容》;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⑧单元电子格式;⑨单元地址编号非按规范门(楼)牌设置的,需到所属公安部门确认。

  (二)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资料:

  对直接办理确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提交首期确权资料的同时提交以下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资料(需独立装订成册):

  之后再办理确权手续的,提交《前期物业管理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校对章)即可。

  1.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提交资料:

  (1)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表;

  (2)顺德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建议采用示范文本);

  (3)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建议采用示范文本);

  (4)小区规划总平面图;

  (5)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平面图(加盖房地产企业公章确认);

  (6)临时管理规约。

  2.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在提交上款资料的同时,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包括:招标项目的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部门验收的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

  (4)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只提交复印件的,须带备原件由收文人员校对并盖校对章确认。

  二、办理程序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文窗口受理 →业务科室审核 →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予以登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文窗口取件。

  三、办理时限

  递交资料齐全的,从收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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