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条件

导语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佛山新市民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申报居住登记?佛山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条件

  新市民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佛山市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①新市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或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申报居住登记。

  ②新市民在佛山市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或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③新市民申办居住地址变更和申报居住信息注销时,应提供本人身份信息。

  ④新市民离开佛山市到异地就业、居住的,应当在离开佛山市前或在离开佛山市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或向原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注销居住信息。通过所在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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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登记是对已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人口,在其暂时居住所在地的村居服务站进行的登记,是办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之一。

  谁能办理?

  由提供居所的出租屋主或单位申报,新市民本人也可自行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对话框里回复【居住登记】,即可获取佛山居住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及指南,以及居住凭证打印和查询入口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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