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建造翻修住房提取材料 附相关说明
导语 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结算发票、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详见正文。
佛山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所需材料
提取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9、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结婚证:
根据《物权法》《婚姻法》:
1、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且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的,其配偶(未进行登记的一方)可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
2、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如只登记一人姓名,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即可获取佛山公积金网上申报入口,各项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佛山公积金受理业务地址电话一览等。